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

时间:2026-09-17 21:11:01
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

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1

一、召开文明规范服务小组讨论会议

召集所有成员召开第一次小组讨论会议,会议内容:

1、因部分人员岗位调动,小组各项制度制订小组成员需作相应调整,最后明确各成员职责;

2、制度修改:各小组成员讨论修改初步制订的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完善相应的表单内容。

3、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号召大家为争创省一级文明规范服务单位,人人出力,献计献策,为明天的荣誉共同奋斗。

(今后的小组讨论会视情而开展,争取每月至少一次)

二、争取多搞活动,把服务工作做得更远更大

包括社会公益活动,如结对山区贫困儿童、看望敬老院孤寡老人、开展反假币知识宣传活动、反金融诈骗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等。

同时也要丰富我们员工的业余生活,多组织有意义的室外活动,例如短途旅游,登山等强身健体活动,也可参考大家的意见。

三、争创“工人先锋号”

今年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是争创市“工人先锋号”。该工作主要由我和沈斐斐负责,初步工作是联系联社工会主席,找个时间约他见面,请教该项工作如何开展,需要做哪些准备,何时申报,如何申报等。

除了以上三块工作外,文明规范服务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在于积累,沉淀,各项内容的检查、抽察等自查活动的开展都应作好完整的记录,包括晨会记录等,各项检查结果每个月汇总至负责小组组长处,每季度汇总至副组长(沈斐斐、蒋扬)处,整理归档。

行里每次开展的活动都应有相关文字、照片材料的记录和保存,积极提倡大家用笔记录下自己在行里的所见所闻,无论是简单的叙事或是自己的想法和感受,都希望今后在白水洋支行的发展史册中有你们记下的一笔。

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2

为了做好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促进“先进精神文明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港口新城建设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努力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我村将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重点的在硬件和软件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提升我村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水平。力争通过全体村民和村两委的努力,争创区级乃至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三、具体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成立争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工作。要按照我村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精神文明工作责任状》的内容,积极投身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把创建精神文明示范村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结合起来,以“营造优美村容、建设高效队伍、做好一线服务、争创优秀业绩”作为创建主要内容,在创建措施上做到不断创新,力争我村创建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2、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学习雷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6月份,以“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为契机,配合镇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村容村貌整治、保护环境等活动,广泛发动、深入开展;7月份,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历史和党的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走访老党员、老干部活动;8月份,开展拥军拥属活动,慰问退伍老兵,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帮助贫困优秀学子上大学;10月份,认真做好国庆庆祝活动和开好重阳节爱老敬老座谈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送入千家万户,切实保障全村的安定稳定;力争实现全村4个自然村环卫队伍全组建,将柳厝村建设成为区级点线面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生工作保持在全镇中上水平。

3、扎实开展文化活动,丰富农村文化氛围。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完善柳厝村文化活动中心,对文化中心内的农家书屋、阅览室等进行充实,配齐配全相关设备,将文化中心全天向村民开放,方便群众到此活动;鼓励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广场舞、太极拳、大鼓队等健身团队,丰富业余生活;扩建柳厝休闲小公园,让更多的群众有地方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创建形势,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到人,推动工作落实,切实保证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日常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利用无线广播平台定期播放先进文化作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争创活动,扩大影响、增强气氛,形成“人人参与争创、人人服务争创”的强大合力。

3、规范创建资料台帐。要注意收集文明创建工作中一系列活动资料,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归档,对精神文明创建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将所有各项资料真实准确地记录和登记,保证资料搜集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建档完备。平时注重创建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按照创建验收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的记载,确保创建资料台帐全面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及成果。

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方案3

东山村地处晋江市磁灶镇南部,距沈海高速公路晋江出口处1公里,由东山、龙林两个自然村组成,面积1.2平方公里,人口1080人,党员31名。主要经营陶瓷建材。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东山村按照村经济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级组织建设规划等三个规划发展要求,敢闯敢拼,先行先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目前,东山陶瓷建材市场已成规模,解决了全村村民及外来劳动力就业问题,带动了经济快速发展,闯出了一条发展建陶市场,带动新村建设?的发展路子,被确定为省、泉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先后获得省、泉州、晋江各级多项30多项荣誉称号。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时任福建省长黄小晶、省委副书记陈文清、泉州市委书记、市长黄少萍等中央、省、市领导曾莅临我村,对我村经济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给 ……此处隐藏22078个字……佳文明单位两个档次,由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审批、命名。

第七条“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命名一次,没有获得连续命名的单位,不再是文明单位。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及创建要求

第八条文明单位标准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领导班子团结,勇于改革,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富有实效。

(四)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民主法制以及形势政策教育,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五)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有效,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行业风气端正。

(六)重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进行基础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计划外生育,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八)重视环境的综合治理,卫生面貌良好,积极发展公益事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九)坚持科学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工作)、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十)积极参与当地的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考核文明单位时,实行领导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效益五个“一票否决”。

第九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部门申报文明系统,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外,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70%以上必须是县级文明单位。

第十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做到有班子、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创建文明单位要从细胞建设入手,本单位内部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车间(班组)等活动,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章文明单位的评比、命名

第十二条评比文明单位,按“条块结合,逐级上报,专班验收,审批命名”的程序进行。条块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应征求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职能机构或分管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在推荐市级文明单位时,也应征求其主管部门的意见。

市直机关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应先向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先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再由各战线向市文明办推荐;在荆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各县(市、区)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命名。

第十三条省、市级文明单位的产生,实行“升级制”。各地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县级文明单位中产生,市直的市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直机关工委和各战线表彰的先进单位中产生,省级文明单位一般从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中产生。

第四章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文明单位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即哪一级命名由哪一级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委托,对荆门区域内的省级文明单位行使协管。

第十五条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管理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包括:文明单位的概况、申报审批表、创建活动资料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指导,同时,命名后的第一年要直接对其检查或抽查一次,其检查、自查资料要存入管理档案,促使文明单位巩固和提高。

第十七条文明单位改变名称、变更隶属关系、合并或分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对合并和分解后的单位,要由原命名机关重新考核命名。

第五章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十八条文明单位的奖励:

1、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产生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发给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公开表彰。

2、对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文明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奖励。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按《湖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鄂发[1999]9号)规定,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有岗位津贴的,包括岗位津贴。下同)的奖金;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可另行一次性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

获得市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或市级文明系统的部门,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文明系统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85%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视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70%的标准,发给干部职工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届获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另行按一个月标准工资的70%的标准,发给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金。

一个单位同时获得几个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按获得高层次文明单位称号的奖励标准发给奖金,不得重复发奖。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资金,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工资调节税;没有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免缴奖金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奖金,从本单位行政事业预算结余经费中列支。

各县(市、)(区)可以参照以上奖励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但不得超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

第十九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被命名的文明单位在届期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同级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可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令其限期整改等处理,直至报告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班子成员有腐败行为的。

2、经营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

4、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状况混乱的。

5、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环境污染,卫生面貌差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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